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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吗

来源:程奇科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未要求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夫妻协议离婚只需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行,具体的手续、流程比诉讼离婚要简单的多。而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其实也不是必须要回登记地办理手续。法律中规定,只要是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那么就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离婚是否要到原结婚登记处办理,具体如下:1、协议离婚的,可以到双方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2、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薄原件;2、双方身份证原件;3、双方结婚证;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的证据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1、证据应当真实可信:提供的证据应当是真实的、客观的、可信的,不能夹带私人恩怨、主观臆断等因素。2、证据应当充分:提供的证据应当充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具有说服力和证明力。3、证据应当合法:提供的证据应当是合法的,不能使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如窃听、拍照等。4、证据应当重要:提供的证据应当是重要的,能够直接或者间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具有关键性的证据。综上所述,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提出离婚诉讼时,建议与专业的离婚律师沟通,寻求帮助和建议。同时,在离婚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明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未要求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2种观点: 不必须,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离婚是否要到原结婚登记处办理,具体如下:1、协议离婚的,可以到双方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2、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薄原件;2、双方身份证原件;3、双方结婚证;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的证据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1、证据应当真实可信:提供的证据应当是真实的、客观的、可信的,不能夹带私人恩怨、主观臆断等因素。2、证据应当充分:提供的证据应当充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具有说服力和证明力。3、证据应当合法:提供的证据应当是合法的,不能使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如窃听、拍照等。4、证据应当重要:提供的证据应当是重要的,能够直接或者间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具有关键性的证据。综上所述,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提出离婚诉讼时,建议与专业的离婚律师沟通,寻求帮助和建议。同时,在离婚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明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种观点: 婚姻登记处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但是办理离婚不一定非要在办理结婚证的地方。协议离婚需要备齐以下材料,然后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1)双方的常住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分证、结婚证、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未要求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夫妻协议离婚只需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行,具体的手续、流程比诉讼离婚要简单的多。而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其实也不是必须要回登记地办理手续。法律中规定,只要是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那么就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未要求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机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登记,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认为离婚双方已经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可以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发给离婚双方当事人离婚证,收回并注销结婚证,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才最终确定。所以,协议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才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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