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介绍了网络犯罪的定罪标准以及与诈骗的关系。网络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而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行为。涉嫌罪要依法追究参与的人的刑事责任。同时,网赌报警是有用的。
法律分析
网络犯罪的定罪标准包括以下行为: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等行为。
一、网络属不属于诈骗
算,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三)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二、网赌会不会判无期
网赌不会判无期,网赌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
三、网赌报警还有用吗
网赌报警是有用的。涉嫌罪要依法追究参与的人的刑事责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拓展延伸
网络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络罪是指在网络上进行活动,并且具有相应的行为和赌资数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网络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赌资数额:个人赌资数额在五千元以上、单位赌资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两次以上聚众、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一年内多次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行为:包括以为业、以为业介绍他人、提供资金、提供场所、提供器材、参与、为提供服务、接受投注等行为。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多次实施行为、赌资数额较大、参与境外、赌资数额较大且没有用于生产经营、赌资数额较大且没有用于公益事业或者社会公共事业、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网络行为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严重影响社会风气。根据法律规定,赌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行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结语
网络犯罪行为属于诈骗,但并非一定判无期,而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同时,网赌报警是有用的,可以依法追究参与的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
(三)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