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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乙肝病史婚姻属于无效的情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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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03年,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以来,患乙肝已不再是结婚登记的绝对条件。即使一方患有乙肝,甚至双方患有乙肝,只要双方自愿登记结婚,我国法律都会承认其婚姻关系合法。

司法实践中主要依据的是我国《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概括起来说,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者;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乙肝目前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因此,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轻微的精神病可以结婚吗

轻微的精神病患者能结婚的。我国法律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双方自愿的;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并不包含患有轻微精神疾病。

二、协议结婚是否有效

结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方能有效,否则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消极条件是:

1.具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是,《民法典》生效实施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再作为禁止结婚的法定事由了。另外,婚前检查都是靠自愿,法律也没有强制规定领结婚证必须婚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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