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是不轻易立案的。人民对于自诉人起诉的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才会立案。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立案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一、刑事自诉案件要具备下列几个起诉的条件:
1、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提交自诉状;提交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的 审判人员作出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认为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2、自诉人提起自诉必须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期限内提起;
3、自诉状或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的近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4、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是本案的被害人。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5、人民对自诉案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6、自诉人不得诽谤诬陷被告人。人民审查立案时,应当向自诉人说明诽谤诬陷应负的法律责任;
7、自诉人明知侵害人是二人以上,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出告诉的,人民应当受理,并视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
二、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不予受理:
1、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2、被告人死亡的;
3、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4、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5、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6、经人民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7、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综上所述,提起自诉案件的程序为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证据材料、自诉状等;向人民提起自诉。提起自诉的主体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人民审查后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依法驳回。对于是否立案,人民应做到及时通知的义务。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人民不予受理。
二、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吗
我国自诉案件的范围比较狭窄,而遗弃罪并不包括在自诉案件的犯罪之内。一般而言,遗弃罪属于公诉案件,应该由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在侦查完毕后移交进行审查起诉,即公诉机关认为证据充足能够提起诉讼后,才向人民提起公诉。但是在公诉机关决定不予起诉的情况下,自诉人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公诉人的决定是不正确的话,也可以直接向提起自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
人民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