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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不知道对方住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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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起诉时住址就写其身份证上的地址,如果按照这个地址无法送达,则会公告送达。如果仍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可以委托律师到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你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就应该受理的。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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