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退役军人(不含1-4级退役残疾军人)的子女,是不能享受高考加分的。只有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法律依据: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7.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统筹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能在当地参加高考。要加强宣传,组织中学在高一新生入学、各学期开学等关键节点,通过签署知晓书等形式,提醒高考所需相关手续,确保学生和家长熟知高考报名。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摸底核查,针对不同情况,加强分类引导。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处理,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考。要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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