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刑事传唤时间规定具体如下:1、对不需要羁押的嫌疑人进行传唤的,传唤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12小时,如果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最长不超过24小时;2、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3、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4、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1种观点: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经出示人民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 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和离开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第六十九条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第2种观点: 一、行政传唤时间有多长1、行政传唤时间一般的为八小时。案情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应及时询问查证,期间从到达时间开始。一次传唤讯问不超过十二小时;拘传的期限不超过十二小时解除传唤或行政处罚,不得连续传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询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时限及通知其家属】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第八十二条【传唤、口头传唤、强制传唤的适用条件和传唤的批准权限】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二、行政传唤时间不得超过多久对于行政传唤来讲,法律规定的一般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而要是情况复杂的话,允许最长达到24小时。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根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 第四十四条 需要 传唤 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 强制传唤 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四十五条 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第1种观点: 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证人等。传唤应当依法进行,确保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经常需要传唤犯罪嫌疑人、证人等。传唤是刑事诉讼程序中重要的环节,对案件的进展和结果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传唤应当依法进行,并确保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机关的传唤程序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传唤应当出示办案单位的工作证件,并告知当事人有关程序和法律权利义务;(2)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辩护人,并告知其聘请权,并且依据规定通知其家属或者指定的联系人;(3)传唤证人应当告知证利和义务,尊重证人隐私,保护证人安全;(4)传唤应当依法制定传唤证明,并征得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签名;(5)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证人不到场,应当及时告知其义务并予以追究责任。在传唤过程中,机关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保障其合法权益。如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应当及时进行申诉和控告。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时间是否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时间通常应当在早上六时至晚上十时之间,除非确有必要,否则不应当在夜间传唤。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或避免犯罪嫌疑人逃脱或损害证据,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进行传唤是常规操作。传唤程序要求严格,应当依法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基本权利,防止侵犯其合法权益。如果传唤中出现过失或违法行为,可以及时向机关或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和鉴定人传唤时,应当告知其有关程序和法律权利义务,出示办案单位的工作证件,并征得其签名;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通知其聘请辩护人的权利,并通知其家属或者指定的联系人;对证人应当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尊重其隐私,保护其安全。
第2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一、机关刑事拘留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机关传唤,一般已经立案了。传唤是人民或者机关的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途径。对于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机关能够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相关证据,而传唤犯罪嫌疑人,并进行讯问,属于侦查措施的一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Copyright © 2019- cqon.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