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纲领全文由序言和总纲、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外交,七章六十条组成。纲领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任务及各方面的总方针、和原则。在政治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是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为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军事上,人民和人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建立的统一的。在经济上,实行“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的根本方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负责将人民战争进行到底,中国全部领土,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依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3种观点: 《共同纲领》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共同纲领》具有临时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共同纲领》制定了新中国各项制度的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用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国家的国体与政体。【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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